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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爆流行Hit Maders:The Science of Popularity in an Age of Distr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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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20-4-15 09:14:55
【资料名称】:引爆流行
【资料描述】:

  内容简介
  在这本《引爆流行》中,作者德里克·汤普森通过开创性的调查,揭露了“流行何以成为流行”以及“人们为什么喜欢”这些动机背后所隐藏的心理学和经济学原理。汤普森认为,在“迷恋新奇事物症”和“恐惧新奇事物症”之间有一种临界张力:观众对新事物又爱又惧,却不由自主地渴求。技巧在于,要找准甜蜜点——既要有令人惊喜的内容,又要有足够的传统习俗,以便吸引核心观众。汤普森将其称为“美学灵感”。同时,他也强调,只有好的内容还不够,即使是精彩的想法,如果不能以正确的方式传播,最终也只会石沉大海,所以他在这本书的后半部分重点介绍了热门产品如何传播并取得成功的颇多案例。汤普森最后总结说,如今,大众早已不是被动接受信息的等待者,而是新文化、新现象的追随者与模仿者,而这其中则蕴含了无限商机。把握住了引爆流行的配方也就抓住了通往成功的财富路径。
  作者简介
  德里克?汤普森(Derek Thompson)
  《大西洋月刊》高级财经编辑、专栏作家,他的Twitter被《时代》周刊评为*值得关注的Twitter之一,他的经济普及视频系列曾是年订阅量*高的在线视频之一。
  精彩书评
  一本既有趣又信息量很大的指南。
  ——《纽约时报》
  迷人的——充满共鸣,关于为什么有些想法得以引爆,而有些想法永远不会实现。这本书从找到这个甜蜜临界点开始。
  ——亚当?格兰特,沃顿商学院教授
  汤普森仔细研究了那些让我们如此不可抗拒的购买、喜欢和关注行为背后的动因,他用扎实的研究、机智的头脑和通俗轻松的讲述解答了这道谜题……这是一本很棒的书。
  ——《今日美国》
  成功制作人的创意应该是深思熟虑而全面的,这是一本引人注目的书……从《蒙娜丽莎》开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是什么让这幅画大受欢迎。
  ——Vox
  汤普森写了一本书:讲述伟大的故事,以阐明一些引人入胜、往往远非显而易见的论点。
  ——《每日邮报》
  汤普森深入探究了娱乐产业的许多方面…...将吸引流行文化爱好者以及每一个对不断变化的媒体格局感兴趣的人。
  ——《书单》
  一个好主意是如何成为一种时尚潮流,甚至一种文化基因的?《大西洋月刊》高级编辑汤普森给出了一些经过深思熟虑的答案。对于任何想要了解流行文化的机器的人来说,这本书都是很好的读物——甚至可以为他或她自己制作一部热门作品。
  ——《柯克斯评论》
  目录
  引言:征服世界的歌
  第一部分:熟悉的惊喜
  几乎所有爆品的本质都是装在旧酒瓶里的新酒,或一个感觉很像朋友的陌生人。
  第1章 名望的力量
  莫奈、阿黛尔和特朗普的重复曝光效应
  第2章 MAYA原则
  打造最新鲜且最易被接受的“灵光闪现的瞬间”
  第3章 “耳朵虫”效应/声音的音乐
  重复拉力与预期推力成就最抓人的歌
  间奏:寒颤——怀旧和鸡皮疙瘩
  第4章 原创的边界
  好故事:融合1 000个神话的衍生品
  第5章 故事即武器
  警惕回环结构的诱惑
  第6章 时尚的诞生
  “我喜欢它,因为它流行。”“我讨厌它,因为它流行。”
  间奏:青少年简史
  第二部分:一击即中,制造流行
  从“为什么我们会喜欢我们喜欢的事物?”到“为什么你喜欢的事物变成了我喜欢的事物?”
  第7章 破解混沌
  概率、时机与运气
  第8章 “藏在暗处的广播”
  流行即产品:从1到100万的现象级传播
  第9章 亲密与相关
  具体和熟悉创造有意义的关联
  间奏:派头——可靠与自我传播
  第10章 卡珊德拉的预言
  多数时候都在犯错的生意
  第11章 “让自己被阅读”
  行为自我、理想自我与潜意识偏好
  间奏:百老汇828号
  第12章 帝国与城邦
  复制性革命的乌托邦
  精彩书摘
  《引爆流行》:
  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潜藏着这样一个公式,能够解释为什么我们喜欢那些我们喜欢的事物?许多人并不这么认为。对这一理论持怀疑态度的人认为,美是主观行为,取决于个人而不是数学。哲学家戴维·休谟认为:“追求真正的美,或者真正的缺陷,就像试图确定真正的甜或者真正的苦一样,是一场无果的调研。”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同意美是主观的,但是他强调人们是具有美学“鉴赏力”的。想象一下,你正在欣赏一首动听的乐曲,或者站在一幅精美的画作前,惊喜到忘我并不是无知,愉快本身就是一种见解。
  公式搜集者和怀疑论者的长期争论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声音——来自科学家的声音。在这段争论中,双方一直都没有拿出切实的数据。直到19世纪中期,一个名叫古斯塔夫·西奥多·费希纳的几乎失明的德国物理学家出现了。他在研究实验美学的过程中,帮助人们创立了现代心理学。
  19世纪60年代,费希纳决定找出美的规律,以满足自己的愿望。他的方法非常独特,因为每当触及人们的喜好这个问题时,很少有人会做一件最简单的事,即简单直接地问他们喜欢什么。他最著名的实验是围绕着形状展开的。他选择了不同年纪、不同背景的人,让他们指出哪种长方形他们觉得最好看。这就是早期的科学实验。他提出了一个理论:人们喜欢黄金分割的长方形,也就是长宽比为1.6:1的长方形。
  如果能宣布心理学历史上的首次研究是非常成功的,那将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事啊!可惜,科学就是关于错误的漫长旅程,费希纳的结论在当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的。后来的科学家们屡次做这个实验都失败了。不是所有的学科奠基人都有令人崇敬的观点。
  费希纳的研究结果是无用的,但是他的第一反应是明智的。科学家是可以通过询问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想法来研究人类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原则在各个研究领域都获得了证实。20世纪60年代,心理学家罗伯特,扎荣茨设计了一系列的实验。实验中,他向实验对象展示无意义的单词、随机的形状以及汉字样式的符号,并且询问他们更喜欢哪一种。在一次又一次的学习之后,人们会坚定地选择他们看见次数最多的单词和有趣的形状。这并不是说有些长方形更完美,也不是说有些汉字式样的符号具有更完美的汉字形态。人们只是简单地喜欢他们最常见到的形状和单词。他们的偏爱源自熟悉度。
  这项发现就是我们所知道的“纯粹接触效应”,又称“曝光效应”。这也是现代心理学最坚不可摧的研究成果之一。人们不是单纯地喜欢朋友超过喜欢陌生人,也不是单纯地喜欢熟悉的味道超过陌生的味道。经过几百次的学习和元研究,全世界的人都更喜欢熟悉的形状、风景、生活消费品、歌曲以及人的声音。人们甚至偏爱一个事物最为人所熟知的版本。比如,他们在世界上最了解的事物——他们自己的面孔。人类的面孔是略微不对称的,这就意味着相机会拍出一个跟你从镜子中看到的略微不同的面孔。人们看见照片中的自己,有时会感到不满。一些研究表明,人们更喜欢从反射物中看到的面孔。难道反光表面客观呈现出的面孔会更漂亮?可能并不是。这种面孔之所以是你所爱的面容,是因为你习惯用这种方式看自己。
  ……
  前言/序言
  给我的父母:
  “小宝贝,快安睡,
  夜幕已低垂,床头布满玫瑰……”
  引言
  征服世界的歌
  马可·波罗描述了一座桥,细致到每一块石头。
  “但到底是哪一块石头支撑着这座桥呢?”忽必烈大汗问道。
  “桥并不是由单独一块石头支撑的,”马可·波罗回答,“支撑桥的是这些石头搭成的拱形。”
  —伊塔洛·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
  制图师协会绘制了一幅和真实帝国等比例的地图,且与真实帝国点对点精确对应。后来的人们并不像他们的祖先那样热爱制图的学问,他们觉得那张巨大的地图是无用的。于是怀着冷酷的心,他们将这份地图丢弃给烈日和严寒。时至今日,在居住着动物和乞丐的荒芜的西部,仍残存着这份满目疮痍的地图……—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论科学的精确性》
  我爱上的第一首歌是我母亲哼唱的歌。每个夜晚,她都会坐在我的小床左侧哼唱同一首摇篮曲。她的声音很甜、很轻,恰好契合卧室的氛围。每次我去底特律看望外婆,她也会哼唱同一首曲子,只是音调低一些,音色有些沙哑,配合着德语的歌词。我并不知道那些歌词的意思,但我喜欢它们在老房子里讲述的古老的秘密:“晚上好,晚安……”
  我曾经以为这首歌是家族传承下来的。但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在家乡弗吉尼亚参加聚会,晚上睡在主人家。一个年轻的朋友拧开了他床边的音乐盒子,里面竟然传出了这首熟悉的歌谣。
  我发现母亲的音乐并不是家族秘密。这首曲子非常普及,这令我十分吃惊。我极有可能已经听过这首曲子无数次,也许有几千次了。这首歌就是约翰内斯·勃拉姆斯的《勃拉姆斯摇篮曲》。“小宝贝,快安睡,夜幕已低垂,床头布满玫瑰……”
  每个夜晚,在世界各地的无数家庭里,父母用不同的语言为他们的孩子哼唱这首《勃拉姆斯摇篮曲》。人们已经这样做了一百多年。这是西半球最广为人知的旋律之一。一个孩子的一生中有那么几年,这几年中的每一年都有这样的好多天,这些天的每个晚上他们都能听到别人为他们哼唱这首摇篮曲。考虑到这些,《勃拉姆斯摇篮曲》真的有可能是西半球被聆听次数最多的歌曲,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可能也是如此。
  无可否认,《勃拉姆斯摇篮曲》优美、简单、曲调重复—这是为那些疲惫的父母创作的婴儿歌曲的关键要素。但是,一段旋律为何如此广为传唱仍然是个谜。一段19世纪的德国曲调怎么就成了世界上最流行的歌曲了呢?
  1833年出生于德国汉堡的约翰内斯·勃拉姆斯,是其所处时代最著名的作曲家之一。《勃拉姆斯摇篮曲》是他最为迅速的一次成功。这首曲子发表于1868年,此时正是勃拉姆斯声名最为鼎盛的时期。它是勃拉姆斯为一位老朋友创作的摇篮曲,他想让这位朋友哼唱给她新出生的小儿子听。随后,这首曲子迅速在欧洲大陆流行开来,继而传到世界各地。
  勃拉姆斯有一个使这首优美的曲子更加动听的诀窍,那就是采用混合体。他引入地方音乐的元素,同时微妙地融入了教堂音乐。当他在欧洲大陆旅行时,他经常到各个城市的图书馆查阅地方音乐选集来学习大量乐谱,并摘抄他最喜欢的部分。勃拉姆斯将那些历史久远的地方音乐融入自己的作品中。这就像一个狡猾的现代作曲家在自己的歌里模仿其他艺术家的音乐技巧,或者一个聪明的设计师从其他作品中模仿装饰手法一样。
  在写作这首著名的摇篮曲的前几年,勃拉姆斯爱上了汉堡一位女高音歌手伯莎。伯莎当时只有十几岁。她为勃拉姆斯唱过很多歌,比如亚历山大·褒曼的奥地利民歌S’is Anderscht。几年后,伯莎另嫁他人,夫妇俩以作曲家的名字约翰内斯为自己的儿子取名。勃拉姆斯想要表达他的感谢—或许还有他对伯莎犹存的绵绵情意。他以一首旧时的奥地利民谣为基础,为这对夫妻写作了一首摇篮曲,那首民谣伯莎曾唱给他听过。勃拉姆斯从一本著名的德国诗歌选集《少年的魔角》中截取了一段作为歌词:
  小宝贝,快安睡,
  夜幕已低垂,床头布满玫瑰,
  粉红色的丁香,
  陪你入梦乡。上帝庇佑,
  一觉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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